关于申请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通知

 

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结合《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现开展本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申请学费资助工作:
一、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政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清楚相关政策。
二、申请条件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三、资助标准
    学费资助标准,按学校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
四、申请材料
     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至学生处助学中心。
   咨询电话:023-68251041  联系人:陈老师
五、申请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最后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入学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学校的在校学生也可以申请。

助学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

附件:申请表.rar

 

发布时间2014-06-19 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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