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要当优秀学生标兵”——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选拔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向优秀学习,学校决定开展“我要当优秀学生标兵”——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学院(部)选拔时间:9月13日-9月25日。

2.网络评选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

3.学校决赛时间:10月25日(待定)。

二、参选条件

1.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言行举止,该学年度品德考评专业排名前10%。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该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专业排名前10%。

3.具有较为突出的先进事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或作品创作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三、参选方式

各学院(部)选拔推荐1名优秀学生标兵。

四、参选材料

1.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主题、主要事迹或典型事例、取得成绩、获奖情况等。

2.参选人4张电子照片,能够反映参选人学习、工作、生活等个人精神风貌。其中,1张照片用于首页展示,建议像素192*256,尽量竖式,单独标注;另外3张照片放入事迹材料电子文档(word)合适位置,图文混排编辑。

五、报送时间

将参选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在9月25日前上报到学院109办公室

六、入选方式

全体参选人均参加网络投票和现场展示环节,并根据相应比例(网络投票百分制分数占30%,即参选人票数/得票最多参选人票数×100×30%;现场展示百分制分数占70%,即现场评委打分×70%)确定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公示名单。

联系人:钟源   68250543 

 

 

发布时间2017-09-20 20: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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