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信息维护及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本科生资助系统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校生信息维护

  请各年级根据学校给出的学生信息表,组织学生核对并更新相关信息。特别注意维护完善学生的学籍异动信息(转专业、休学、未报道新生信息维护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工作要求: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年级、各班级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贫困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评选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评定依据,非贫困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务必核准。

各年级应对全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学生的,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2)认定办法及程序:按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分别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任年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任班级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年级(班级)总人数的10% 

三、截止时间:

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完善《学生信息表》中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的内容,922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表以及电子版的《学生信息表》提交到班级负责人处,各班汇总班级同学的《学生信息表》电子信息以及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纸质版表格,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开展班级评议确定困难等级,于925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电子及纸质材料交至109办公室。

联系人:钟源,联系电话:68250543,邮箱:269550330@qq.com

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发布时间2017-09-20 2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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