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西南大学2018年 “唐立新标兵”人选的通知

各年级: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设立“唐立新标兵”。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评选7名“唐立新标兵”,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评选推荐范围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2018级新生)。

三、评选推荐条件

每个学院(部)评选推荐1名本科生候选人(已获得西南大学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的,不再推荐为本次“唐立新标兵”),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言行举止,2017-2018学年度品德考评专业排名前10%。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2017-2018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专业排名前10%(学习成绩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成绩,不计算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课程成绩,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计算专业选修课课程成绩)。

3.具有较为突出的先进事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或作品创作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2017-2018学年度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四、评选推荐程序

1.学院(部)初评。学院(部)成立“唐立新标兵”评审工作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提出建议名单,学院(部)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在本学院(部)范围内公示。

2.部门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部)提交的初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唐立新标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确定人选。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广泛周知全体同学,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推荐结果要在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避免在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2.评选推荐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3.每名推荐候选人填写一份“唐立新标兵”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只提交纸质版),材料在12月16日前提交到植保楼114办公室。年级要对学生事迹和获奖情况严格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证明材料留存学院备查

/viscms/u/cms/zhibao/201812/131736498t3n/130910116t7m_西南大学2018年”唐立新标兵“推荐审批表.doc

发布时间2018-12-13 17: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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