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现将2015年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
1.材料初审和成果送审(4月8日至5月17日,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2015年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各单位对个人提交的送审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相应职务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者,方可推荐申报高级职务成果鉴定。具体要求和安排见人事处网页“职务评审”栏目。
2.课堂评价、教学考核(4月,由教务处负责)
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关于2015年申请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的通知》。
3.教改论文认定(4月20日至5月6日,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教务处协助)
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人事处网页“职务评审”专栏“材料索引”中《关于2015年申请职务评审教师教学研究论文认定的通知》。
4.申请材料填报(4月20日至4月26日)
申请人填写申报表格,准备印证材料(申报表格及填写说明详见人事处网页“职务评审”专栏“材料索引”)。
5.单位材料整理、资格审查(4月27日至5月17日)
各单位汇总、整理、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者申报材料。
6.集中展示申报材料:(5月18日至5月20日)
由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网上集中展示。
(二)评审阶段(5月21日至7月,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评审分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和校职评专委会评审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评审内容如下:
1.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5月21日至6月2日)
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评审中初级职务和有指标单位副高级职务,推荐评审正高级职务和无指标单位副高级职务,并公示评审(推荐)结果。学院(部)学术委员会需组织有指标单位晋升副高级职务者答辩。
2. 校职评专委会评审会议(6月3日至7月)
(1)相关相近学科专家组推荐(6月3日至6月30日)
组织召开相关相近学科专家组推荐会,对正高级职务和无指标单位副高级职务进行推荐评审。校职评专委会相关相近学科专家组推荐会需组织正常晋升正高级职务者和无指标单位晋升副高级职务者答辩。对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2)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工作组评审(7月)
组织召开校职评专委会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工作组评审会,评审正高级职务和无指标单位副高级职务,审定有指标单位副高级职务。评定高级岗位聘用。校职评专委会需组织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者答辩。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三)审定职务评聘阶段(7月)
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果,并发文。
注:评审工作详细安排见《2015年职务评审工作日程表》,各项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可适当调整。
二、注意事项
(一)关于推荐指标
1.有岗位空缺单位可在岗位空缺范围内推荐评审正高级职务;
2.无岗位空缺单位,需在岗位聘用中通过高职低聘、解聘、转岗分流等方式空出岗位后,方可推荐评审正高级职务。
3.达到破格评审正高级职务条件的申请者,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4.副高级职务须在投放指标数范围内评审。
5.各单位高级职务岗位空岗情况已经核算,并已于4月16日发给各单位核对确定。请各单位根据单位空岗情况和申报人选申报条件审核并决定成果送审。
【注】高级职务岗位空岗情况经学院确认后,将于近期上传人事处网页“职务评审”专栏;副高级职务投放指标将于学院(部)学术委员会会议前上传人事处网页“职务评审”专栏。
(二)出国留学经历、任职时间、成果有效期、成果分类、学历要求、同级转评、职称考试、“双肩挑”人员职务评审等注意事项详见《有关情况说明(实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2015年职评工作的动员、宣传工作,按照进度安排组织各项具体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不予受理申请。
(二)申请人材料要实事求是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
(三)各级评审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术评价的导向作用,对符合申报条件者,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根据其学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择优(推荐)评审。
通知中所涉及材料可在《【索引】西南大学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索引(动态更新)》下载。
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