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成果校外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1.人事处负责申报正常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的成果鉴定工作。
2.各单位负责申报晋升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职务成果鉴审工作。送审前务必和对方人事部门提前联络送审方式和费用,如果对方学校人事部门要求将材料统一收集后转送专家评阅,请一定配合对方单位工作,不得将材料直接寄给对方专家。
3.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申报晋升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副高级职务科研成果送审工作。
4.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送审负责单位情况详见附表6。
二、申请方式、要求及时间
1.申请方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统一申报。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
2.单位审核:各单位须比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文件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材料初审,符合相应职务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者,方可推荐申报高级职务成果鉴定。
3.受理时间:人事处师资科2015年4月13日下午5时前集中受理高级职务成果鉴定申请。不符合相应职务申报条件、材料不规范或超过申报受理时间者概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及要求:
(1)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代表作2-3件(专著、教材为原件;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的正文)。
(2)西南大学拟评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A3纸张双面打印,鉴定意见表中3处“是否破格”选项由各单位送审前勾选,附表1)。
(3)任现职以来成果目录(模板见附表2)。
(4)个人简介及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工作总结(模板见附表3)。
(5)西南大学拟评高级职务成果鉴定登记表(粘贴送审材料袋封面)(附表5)。
(6)上述1-5项材料(专著教材除外)请按相应表格要求的纸张大小打印,无要求则用A4纸打印。
2.成果代表作的有效期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6月30日止;成果代表作须是申请人独立完成或排名第一的成果。
3.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个别说明除外),按要求整理装袋。
4.提交材料时请单独提交《成果鉴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表4)。
5.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申请材料要求指导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并审核所有送审材料原件,保证材料真实性。
6.各单位汇总提交“XX学部(院、所、中心、处)2015成果送审汇总表”,并提交纸质版(盖章)一份和电子版。
7.各单位自主送审的副高材料需邮寄给对方人事部门,并填写“西南大学2015年职评科研成果鉴定委托函”,由西南大学人事处盖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政策解释工作。
2.受理申请材料时,务必严格按照文件及本通知要求受理。
3.严禁由申请人提供专家人选和向专家说情等违纪行为。
五、其他
1.送审结果有效期为2年,2013年及以前的鉴定结论已超过有效时限,须重新送审。
2.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成果鉴定费用由学校人事处代收并支付送审单位,代收标准1200元/人(多退少补)。
3.申请以“高水平创造性成果”进入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程序者,送审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高水平创造性成果”送审者,无需再申请成果校外鉴定。
4.根据职评办法第五条第(七)款规定,从2015年起申请教学科研岗位高级职务,必须任现职以来,有10个月及以上国(境)外留学(工作)经历(1968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申报副高级职务者,196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除外)。
5.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表6)
人文社科类:才业锦 68251223
自然科学类:虞 涛 68251223
其他专技类:夏大飞 68252356
附表1-附表5.doc
附表6:成果鉴定工作联系方式.doc
职称评聘成果鉴定委托函(学院用).doc
2015成果送审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