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1328号),重庆市2013-2020年将在全市遴选支持100名左右能够代表全市一流学术、技术、艺术水平,具有重大创新前景、突出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青年英才,2015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组委〔20157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批评选10名左右。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向学校推荐1人。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正高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805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担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1位候选人,学校评审后向市教委推荐。

(二)资格审查。市级主管部门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审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人选的申报工作,认真推选优秀人才,并填写《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成果简表》(附件2 ),于6151200前交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确定推荐到市教委的候选人(学校评审后电话通知为准)于618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emis.ciat.cq.cn),客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按领域分类导出申报书纸质件(本人签字)和附件材料纸质件,于6181200前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其中,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导出《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导出《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联系人:张晓琦  干婷  周敏

联系电话:68254265 68367545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69

 

附件1:《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2:《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成果简表》

附件3: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15-06-09 16: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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