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公务卡制度。为顺利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现将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启用

公务卡启用可到工商银行网点或通过预留手机号拨工行客服电话(95588)办理。

二、票据报销

1.教职工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地区进行公务消费时必须使用公务卡,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票据,财务不予报销。单笔公务消费在人民币200元以下,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2015年票据,仍按原方式报销,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

2.公务报销时需将公务卡消费交易凭证(POS签单)随发票一并附上。持卡人网上购物、网上订票等无法取得刷卡凭证的,可将公务卡网上银行对账单打印并标示该笔业务,作为刷卡凭证。持卡人在粘贴票据时,将公务卡支出报销的单据单独粘贴。网上报销时首先在“公务卡”栏进入“公务卡还款编制”,按日期、金额逐笔编制还款,再进入日常报销。报销额直接转入公务卡。

3.没有公务卡需办理公务支付的人员可通过学校财务部门银行转账结算。尚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在编人员申办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务卡绑定

1.为避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还款,请持卡人跨行绑定工资卡账户与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在每月23日自动从工资卡账户划转资金还款(包括个人消费额)。跨行绑定程序:持卡人持身份证、已启用的公务卡、工资卡到西师街重庆银行签订扣款协议;之后持重庆银行扣款协议号和付款人缴费序号到西师街工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

2.跨行绑定还款需确保工资卡有足够余额。还款后报销金额仍转入公务卡。持卡人可提现或用于之后个人消费还款,提现额需扣除提现日尚未还款的消费额。

四、其他事项

1.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为我校公务卡发卡行。公务卡挂失、补办、更新可在该行任一网点办理。若卡号变化,需持新卡到财务处资金科公务卡管理人员处维护新卡信息。

2.因公务支付需要调增信用额度的,持卡人需填写“公务卡调整信用额度申请表”,经财务处资金科审核后交发卡行办理。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财务处主页财经政策栏下的《西南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服务指南下的《西南大学公务卡宣传手册》。

咨询电话:财务处资金科68250499、68253231。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2月24日 

 

发布时间2015-12-24 16:17:37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编:400715   电话:023-68251269   邮箱:zhibaoyb@swu.edu.cn  
版权所有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