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发〔2016〕12号),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一、选拔对象
	
		1. 市级以上(含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团体为依托的高校在职在编科研工作人员。
	
		2. 鼓励并重点支持成建制推荐团队骨干核心科研人员(3-5人)赴海外研修。
	
		二、选派条件、程序
	
		详见: 渝教科发〔2016〕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渝教科发〔2016〕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附件1:推荐汇总表.xls(电子/纸质,各1份)
附件1:推荐汇总表.xls(电子/纸质,各1份)
	
		2.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电子/纸质,各1份)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电子/纸质,各1份)
	
		3.  附件3: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科研业绩简表.doc(电子/纸质,各1份,纸质件科研成果需先到科技处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
附件3: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科研业绩简表.doc(电子/纸质,各1份,纸质件科研成果需先到科技处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
	
		4. 其他材料,请参照《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准备:http://renshi.swu.edu.cn/html/tzgg/16/03/472.html。
	
		注意:材料1-3,请于3月28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114,并发送至chuguo@swu.edu.cn。其他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按要求准备齐备。
	
		四、其他事项
	
		(一)网上填报
	
		通过重庆市初选的人员需于2016年4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1份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1.申报项目名称: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可利用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及个人合作渠道
	
		3.受理机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资格有效期
	
		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7年9月30日,一经录取,原则上不接受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变更留学单位等申请。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拔尖人才海外培养计划”的实施,做好选拔工作的宣讲和申报工作,力争推荐出本校优秀科研人员参与到计划中来。
	
		四、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
	
		联系人:赵珂
	
		联系电话:68367955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二)科技处
	
		联系人:魏薇
	
		联系电话:6825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