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聘用考核工作安排,依据《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和《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书》,学校决定启动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6年6月30日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报方式
	教职工通过岗位考核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成果信息请预先通过相关成果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填报)。
	三、考核程序
	(一)成果登记(9月7日前)
	为做好第二轮岗位聘用考核准备工作,学校于7月8日发布了《西南大学关于做好第3轮岗位聘用准备,填报完善管理系统成果信息的通知》,填报成果将作为第二轮岗位聘用考核和第三轮岗位竞聘的依据。因8月底设备问题导致网络故障,部分教职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信息填报。为不影响岗位考核和评聘,请教学科研人员、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9月7日前按照要求完成所有成果信息填报。
	(二)成果审核(9月13日前)
	相关成果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校地合作处等)审核成果信息。
	(三)个人申报(9月14日-17日)
	教职工登录人力资本管理平台,选填个人信息、工作总结、聘期内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及成果统计信息。具体填报方式及要求参见《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申报手册》(附件1)
	(四)单位考核及结果填报(9月18日-25日)
	1.各单位相关工作秘书审核申报考核材料及成果信息。
	2.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组(成员含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党政领导、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二级党委纪委书记),审查个人履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3.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结果填报:相关工作秘书将考核结果录入人力资本管理平台,并导出生成《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表》和《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确定考核结果(9月底)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单位考核程序及结果,并提交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等级
	(一)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15%。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2.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的;
	4.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5.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有重大教学事故的;
	9.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考核不合格情形的。
	(三)考核等次作为第三轮岗位聘用续聘、晋聘、低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一)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在外攻读博士学位、执行公派留学计划、执行学术休假计划的教师,在此期间,可视同完成相应工作量。所在单位与其有相关任务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二)对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者,或聘期不满4年者,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其聘期任务。
	(三)成果有效范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成果分类执行西校〔2011〕477号(附件2)文件有关规定。
	(四)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通知到本人。 
	 
	六、联系方式
	(一)人事工作联系人
	1.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联系人:
	虞  涛(68251223  /  lhr@swu.edu.cn)
	夏大飞(68252356  /  xiadafei@swu.edu.cn)
	李  燕(68251689  /  lindley@swu.edu.cn)
	2.管理岗位联系人:
	潘  卓(68251084 )
	3.工勤岗位联系人:
	熊  伟(68252460 )
	地址:行署楼B栋人事处114办公室    
	(二)成果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联系人
	       1. 科技处
	       张  莲(023-68252314)
	       2. 社科处
	       吕刚武(023-68253652)
	   3. 校地合作处
	   蒲激玲(023-68251415)
	(三)信息系统故障排除联系人
	个人申报阶段如遇系统故障,请直接联系信息中心协调工程师解决:
	联系电话:68254080
	 
	附件:
	1.  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申报手册                 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单位考核系统使用手册(9月19日前上传)
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申报手册                 西南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单位考核系统使用手册(9月19日前上传)
	 
	2.  西南大学科研管理文件汇编(西校[2011]477号)
西南大学科研管理文件汇编(西校[2011]477号)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