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结算及财务报销特殊事项处理的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务卡使用中的实际情况,现就特殊事项的处理说明如下:

一、不需填写《未使用公务卡及银行转账结算的支付说明》的:

1、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项目号4打头的)1000元以下的支付;

2、离退休人员、校外人员出差,发生的差旅费;

3、火车票、汽车票、滴滴票等目前暂不能刷卡的业务。

二、下列业务报销时附有POS刷卡消费单或者汇款回执、网上付款截图等支付凭据的,不需填写《未使用公务卡及银行转账结算的支付说明》:

1、学生单独外出调研或参加学术会议等教学科研活动,发生的差旅费使用学生银行卡刷卡消费的;

2、支付国外版面费、国外会议注册费,通过外汇汇款或者具有外币结算功能的银行卡支付的;

3、国内版面费通过支付宝、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的。

 

 财务处

2016913

发布时间2016-09-14 1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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