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6〕146号)(附件1),现对我校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三批评选1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任教授(或相当)职务,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或相当)经所在单位特别推荐也可申报;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担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10月21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申请人需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附件3)

(2)《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各单位请于10月21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人才办(人事处115)。

2.10月25日前,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3.10月30日前,学校确定推荐的人选按照要求填报系统,并上报。

四、注意事项

1.《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填写须严格按照表格内的要求填写。

2.《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件须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报送。

联系人:高召锋  干婷

联系电话:68254265 68367545

电子邮件:rencai@sw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

附件4: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通知附件.rar

 

发布时间2016-10-19 16: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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