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巴渝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4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现对我校2016年**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师表。

2.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担任与教授相当职务。

4.胜任核心专业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在创新性研究方面取得代表性成果。作为第一作者,近三年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申请人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8.身体健康。

9.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不少于60学时,面向学生开展学术讲座每学年不少于4次。

特别提醒:已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人才”奖励计划、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的不再参评。

二、申报程序

1.10月14日前,个人向所在单位(院、部、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

2.10月19日前,所在单位(院、部、所)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的纸质件、电子件)报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115室)。

3.10月25日前,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推荐人选。

4.学校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

5.学校确定推荐的人选准备上报材料,报送重庆市教委。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人选中,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超过3人。各单位应加大力度发掘海外及重庆市外优秀人选,做好推荐工作。

2.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写,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及超过字数要求,《**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纸质件应有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及学术委员会分委会主任签字,单位盖章。

3.附件材料应有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时请统一用白色皮纹纸封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召锋   干婷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电子邮件:rencai@swu.edu.cn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42号)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4〕48号)

3.重庆市高等学校**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4.2016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2016-09-30 1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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