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对学院本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目的
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以此作为奖助学金评定依据,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本年度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者,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年级务必注意相关要求。
三、办法及程序
认定办法及程序请各年级参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相关程序进行。各年级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学生的认定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与学生综合测评、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同时开展。
四、认定时间
即日起——10月12日
五、需报送的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年级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3484574853@qq.com邮箱,同时将《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推荐签字后)以及有居委会民政部门盖章的《西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交到植物保护学院109办公室。
联系人:钟源 咨询电话:68250543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16年9月23日
/viscms/u/cms/zhibao/201609/23182723vaq2/附件1: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xls
/viscms/u/cms/zhibao/201609/23182736od2r/附件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viscms/u/cms/zhibao/201609/23182747kg56/附件3: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