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139号)(附件1),现对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1.4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登记表(附件2)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
2.4月13日11:00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人事处115室。
3.4月17日前,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4.4月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单位仅限择优推荐1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登记表”(附件2)须严格按照表格内要求填写。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件须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报送。
联系人:干婷 高召锋
联系电话:68254265 68367545
电子邮件:rencai@swu.edu.cn
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登记表
附件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