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执行4月3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安排。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和重点岗位值守等工作,并安排本单位正式职工值班(值班为4月4日1天,机关各部门由校办统一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请各单位将值班表于4月1日上午11点前分别报党办(dangban@swu.edu.cn)、校办(xiaoban@swu.edu.cn)和保卫处(bwchu@swu.edu.cn)。
四、放假期间学校值班电话:68251234,24小时值班电话:68252523。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植物保护学院2017年清明节值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