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补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成果:
1. 西南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西校[2008]35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的且尚未全额兑现过的2015年成果。
2. 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或SCI检索论文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的教学科研成果。
二、申报须知
1.学术论文成果,奖励国内A2类和国外A3及以上成果(人文社科中级及以下职务可奖励B类论文成果)
2.教改类项目和横向项目只奖励到校经费达3万元及以上的成果。
3.SCI检索论文的分区按照科技处规定确定论文级别(根据附件7:历年JCR期刊分区表查询当年分区,并标注当年JCR分区表所在行数;若JCR在线平台中大小类分区不一致,请在备注栏备注);SCI四区论文,按国外A3奖励标准执行。
4.所有成果不重复奖励,同一成果因检索或获奖等情况,再次申报奖励的,就高补差。
5.在职博士后可申报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全职博士后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或通讯作者文章,不参加此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补充申报,奖励津贴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在站任务要求在出站时核发。
6.实行年薪制的引进人才,不申报此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补充申报。奖励津贴将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在聘期考核时,根据聘期协议规定的聘期任务核发。
二、申报方式
线下申报:个人下载并填报《2015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将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3月17日——3月29日)
由成果负责人(第一完成人或文章通讯作者)填报申请表,同时将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3月30日——4月5日)
(1)各单位审核申请表个人申报成果信息,并与学校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发放记录进行对比查重;
(2)各单位汇总申请表个人成果信息,填报《2015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汇总表,与申请表格式一致),并签字盖章;
(3)各单位将单位成果汇总信息按要求打印成册后签字盖章,附所有佐证材料,交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与《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津贴补充申报工作单位审核报告》(附件3,签字盖章)一并提交至人事处。
3.职能部门复核(截止时间:4月11日)
(1)科技处复核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
(2)社科处复核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3)校地处复核校地合作处立项的科研项目;
(4)教务处复核教学获奖、教材建设类成果;
(5)人事处复核特殊专业类成果(艺体、外语学科)。
3.人事处汇总(4月底)
人事处汇总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确定各单位及个人应发奖励额度。
4.津贴发放
1.人事处向财务处提供各单位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额度信息,由财务处拨付至各单位;
2.人事处向各单位提供本单位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具体成果信息,各单位根据人事处提供信息,组织成果负责人进行津贴分配,并根据分配额度发给个人。
四、其他说明
1.若发现故意重复申报(与往年重复或当年重复等)者,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纪委办公室处理。
2.根据规定,教学科研奖励津贴次年申报受理,若因客观原因未申报的,可在第二年补申报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出于保障教师个人利益考虑,此次补申报工作可最后一次受理2015年以前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请,请各单位务必组织教职工查缺补漏,及时上报。
五、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
1.教务处:邹士鑫023-68252390
2.人事处:于建行023-68252356
3.社科处:吕刚武023-68253652
4.科技处:张莲 023-68252314
周昌华023-68251347
5.校地处:张洲 023-68251415
教务处、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校地处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2015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请表.xls
附件2:2015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15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补充申报单位审核报告.doc
附件4:西南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西校[2008]353号).doc
附件5:西南大学科研管理文件汇编(西校〔2011〕477号).doc
附件6:西南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计分办法(试行)-摘录.docx
附件7:历年JCR期刊分区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