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申请学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7183号)要求,为加强数据共享,减少学生跑路,推进学生资助网上办、就近办,开发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现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使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申请学费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具学费证明。学生处、财务处大学生根据资助信息系统中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名单与教务处提供的在校学生名单比对后,开具相关《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标准证明》,并发放到学院,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后发放到同学手中。

(二)学费资助网上申请。9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https://xs.cqxszz.org.cn/)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标准证明》照片。

(三)资助信息初审。10月8日至10月17日,学校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完成学生在校情况、学费收费标准的初审工作。

(四)异常情况处理。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重庆籍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为2018年8月全市高校招考信息数据、全市高校学籍信息数据和全市贫困农户在线查询系统中30岁以内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的比对结果数据。如因学生身份证号码错误、市外参加高考、个别高校补录等原因未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的重庆籍建卡贫困大学生,请相关学生联系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系统中集中导入申请信息数据后再在网上申请。

 

联系人:孙金春 68252114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8年9月3日

发布时间2018-09-05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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