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8〕1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对我校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通知》,重庆市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人数最多不超过20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我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任教授(或相当)职务,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或相当)经所在单位特别推荐也可申报;

4.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在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或者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等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自然科学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参加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高质量研究成果;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1.11月2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确定推荐的申报者在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里填报,并导出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

2.11月23日(星期五)11:00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才服务科(弘文图书馆逸夫楼202室),包括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使用白色皮纹纸胶装;另附:申报汇总表(附件3);

3.11月30日前,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拟推荐人选;

4.12月3日前,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相关部门。

 

注意:申报者在EMIS系统中申请账号后,请及时联系学校人事处审核通过,否则无法登陆填写。填报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维护该系统的公司,电话68007619。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召锋

联系电话:68254265

电子邮件:rencai@sw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1月16日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通知附件.zip

附件1: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个子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8-11-16 1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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