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关于选拔2020届优秀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的实施方案》,为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和科研项目的育人作用,支持毕业生通过岗位锻炼,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就业竞争力,学校研究决定选用部分2020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型及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科研任务和科技发展需要选用的从事科研辅助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岗,主要开展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工作;
2.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岗,主要从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3.实验技术岗,主要从事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分析测试等工作;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主要协助开展相关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等工作;
5.学术助理岗,主要从事科研学术的业务秘书等工作;
6.财务助理岗,主要协助负责人开展相关经费管理等工作。
(二)设岗规模
计划设岗100个左右,综合实际需求确定。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部委级重大重点项目、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获重庆市财政支持的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等,原则上应设科研助理岗。
二、选用对象、用工方式及期限、薪酬待遇
(一)选用对象
2020届暂未就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重庆立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欧公司”)聘用,劳务派遣至用人单位。
(三)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薪酬待遇
实行协议薪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税前薪酬(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不低于4000元/人·月,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薪酬、劳务派遣管理费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从科研团队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按不超过1500元/月·人从专项经费中列支,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作安排
(一)需求报送(6月12-15日)
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西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07室,电子版发送至rensk@swu.edu.cn。
(二)需求审核(6月16日)
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审核岗位需求,确定用工计划。
(三)发布简章(6月17日)
用工计划确定后,由立欧公司发布招聘简章,明确具体招聘程序。
(四)应聘报名(6月17-19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五)面试安排(6月22-25日)
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六)体检安排(6月26日)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用人选,并通知拟选用人员体检。拟选用人员需体检合格。
(七)公示聘用
拟选用人员体检合格,且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与立欧公司签订聘用合同。7月1日起派遣用工,选用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其他
各二级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设立相应数量的科研助理岗位和行政助理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薪酬待遇、人员管理办法由各二级单位参照《西南大学关于选拔2020届优秀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的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自行制定,从办学收益项目经费或科研团队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招生就业处 向老师(68254619)
材料受理:人力资源部 孙老师(68253486)
附件: 西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