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启动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审核。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作为研究生日常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和确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临时困难补助、越冬补助等的主要参考依据。认定评定工作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认尽认、应助尽助,有关结果要在学生中分别按要求及时公示3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认定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于9月20日之前向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填写《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各级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做好审核认定和公示等工作。工作中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严禁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