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申请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学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合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为更好地组织申请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金额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研究生学费标准见西南大学财务部网页及2021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研究生住宿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00元。)

3.贷款申请流程

从2021年开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申请,具体流程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见附件)。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获批准的同学确认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贷款同学如需取消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填写《取消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申请书》;如需变更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请填写《变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申请书》;如没有变化,请在《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确认表》上签字。学院(部)于7月1日前将取消申请书、变更申请书和续贷确认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贷款发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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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1日

发布时间2021-06-23 1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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