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越冬御寒,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发放的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困难补助发放的范围与条件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该项困难补助: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奋发向上,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实践;
4、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留、降级或跟班试读者;
3、生活不简朴;
4、在校内外租房住宿者;
5、学校认为有其他不符合享受困难补助条件者。
三、已获得冬季补助的学生,凡有第二条所列情况之一者,须返还所得补助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名额及发放标准:植物保护学院:36名,每位400元。
五、冬季困难补助的申请、发放程序
1、研工部核发各培养单位补助发放名额;
2、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12月4日15点前向学院216室胡老师处交书面申请,家庭困难学生附乡镇以上部门盖章的困难情况调查表或者经济收入证明。
3、学院核实申请学生的生活和收入情况,组织评议,产生拟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4、上报,经学校批准后,研工部会同财务处将冬季补助一次性发放到研究生农业银行帐户。
特此通知
植物保护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