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首次申请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中心:

    依据《西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西校(2016)424号)文件精神, 现就开展年首次申请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审核对象

     符合首次申请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本次岗位审核不接受校外人员申请。

     二、岗位申请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 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特聘人员);

     2. 具有博士学位(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体育学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3. 具有讲授本专业本科生课程的教学经验,能开设1-2门硕士研究生课程;

     4. 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和一定的科研经费。近三年主持至少1C类(含)以上科研项目,且E类以上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不低于以下标准: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体育学3个一级学科2万元);

     5. 在所申请学科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

人文社会科学: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A1或国外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国内A2、国外A2、国外A3期刊上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A类著作可对应视为A1学术论文,B类著作可对应视为A2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国外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含)1篇;或在国内A2、国外A2、国外A3期刊上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体育学3个一级学科: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A2或国外A3(含)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B类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取得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及影视戏剧文学A2以上级别作品成果1项,且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二,三等奖要求排名第一。

   (二)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 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特聘人员);

2. 具有博士学位;

3. 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培养质量较高;

4. 具有所申请岗位学科领域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博士研究生培养。

人文社会科学申请人主持的在研C类(含)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15万元(含)以上。

自然科学申请人主持的在研C类(含)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50万元(含)以上(其中,申请数学、自然科学中文理兼容学科的累计合同经费30万元(含)以上)。

     5. 在所申请学科领域有高水平学术成果:

人文社会科学: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A1或国外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国内A1、国外A1、国内A2、国外A2、国外A3期刊上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A类著作可对应视为A1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A1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国外A1、国外A2、国外A3、国内A1(限2篇以内)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三、学术成果界定

    (一)学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

    (二)论文类成果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确认排名第一的作者,通讯作者只确认排名最后一名的作者。国外T类论文(IF20)认可全部共同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国外T类论文(IF20)认可前两位共同第一作者和最后两位通讯作者。著作类成果应为独立或第一主编。

    (三)国内外期刊学术论文、著作的等级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和《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0号)规定为准。SCI.JCR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SSCI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A&HCI来源期刊论文以教育部科技情报查新站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

   (四)《西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及戏剧文学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2号)文件,仅适用于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等三个一级学科人员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

   (五)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不作为学术成果代表作。

     四、岗位申请审核程序

2017年首次导师岗位申请与审核全部实行网上操作。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从学校网页按下列程序操作进行申请:“西南大学”首页--“校内门户”--“我的应用”--“我的应用”子版块--“首次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平台”--按要求填报确认提交。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负责人进入“西南大学”首页--“校内门户”--“我的应用”--“我的应用”子版块--“首次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平台”,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及经费等逐项进行审核,将符合首次岗位申请基本条件者提交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

    (三)学术委员会推荐评审

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委员进入“西南大学”首页--“校内门户”--“我的应用”--“我的应用”子版块--“首次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平台”,查阅申请人在该学科领域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按照《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四)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委员进入“西南大学”首页--“校内门户”--“我的应用”--“我的应用”子版块--“首次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平台”查阅相关材料,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申请人员的研究生培养能力与质量、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申请人员进行评审,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申请人员进行推荐评审。评审与推荐评审均以无记名表决方式进行并形成决议(应到委员人数的2/3以上出席,表决结果有效;应到委员的半数和实到委员的2/3以上同意为表决通过)。

    (五)审核结果公示

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分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在挂靠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分委员会提出。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分委员会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并负责解释工作。

    (六)审核过程监督和复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岗位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对申请人审核程序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审核程序和申请条件者取消本次岗位审核申请资格。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备案

五、几点说明

    (一)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应为我校已获授权的学位点。

    (二)学术成果统计时间范围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2015年1月1日—至2017831日;科研项目必须为(截止2017831日前)合同期限内的E类(含)以上级别在研项目。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2013年1月1日—至2017831日;科研项目必须为(截止2017831日前)合同期限内的C类(含)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七、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010日前在指定网络平台完成申请提交。

    (二)培养单位信息核查

1020日前 ,各二级培养单位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对申请人申报信息核查工作。符合条件者提交申请学科所属学术委员会。

    (三)学术委员会审核和公示

1027日前, 各学术委员会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对申请人的评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位办公室复核

1110日前,学位办公室对审核过程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五)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1130前,各学位分委员会在网络平台上完成对申请人的评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12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评审,审核结果发文公布。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

发布时间2017-09-21 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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